一、校名全称:安阳师范学院
院校国家代码:10479法人代表:黑建敏
二、办学地址: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(弦歌大道校区);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265号(文明大道校区),邮编455000。
三、办学层次:四年制本科
四、学校性质:公办本科
五、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
1、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,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。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,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2、外语语种: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英语。其他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,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六、2022年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
2022年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(国标代码10479,河南省招生代码6050)
专业名称 |
科类 |
计划 |
河北 |
山西 |
河南 |
学费 (元/生·年) |
合计 |
|
305 |
35 |
30 |
240 |
|
音乐学(师范) |
文科 |
82 |
|
|
82 |
8000 |
理科 |
10 |
|
|
10 |
8000 |
不分 |
23 |
13 |
10 |
|
8000 |
音乐表演 |
文科 |
78 |
|
|
78 |
8000 |
理科 |
10 |
|
|
10 |
8000 |
不分 |
22 |
12 |
10 |
|
8000 |
舞蹈学(师范) |
文科 |
30 |
|
|
30 |
8000 |
不分 |
20 |
10 |
10 |
|
8000 |
音乐表演(本科对口) |
对口 |
30 |
|
|
30 |
8000 |
注:1. 河南省计划音乐表演(声乐)文科55人,音乐表演(器乐)文科23人;音乐表演(声乐)理科7人,音乐表演(器乐)理科3人。2 .河北省计划音乐学(声乐)9人,音乐学(器乐)4人;音乐表演(声乐)8人,音乐表演(器乐)4人。3. 以上计划数只作为参考,实际计划数以各省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计划数为准。
七、录取规则
1、按教育部要求,我校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体制,根据考生德、智、体情况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2、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,确定提档比例。
3、录取原则
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:
(1)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的60%加文化成绩的40%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、英语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2)音乐表演专业、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、英语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注:凡填报我院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专业志愿的考生,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。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,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。)
八、收费标准
2022年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,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/生·年。住宿费标准为:7人间650元/生·年;6人间800元/生·年;4人间1000元/生·年。
九、奖励资助
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,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
1、服兵役学费资助: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,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,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;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,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,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。
2、助学贷款: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,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(区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。
3、奖学金: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(包括二年级)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;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(包括二年级)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;学习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二年级以上(包括二年级)学生可以申请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,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;为鼓励在校生从学校地参军入伍保家卫国,设立安阳师范学院入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,每生1000元。
4、助学金: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。由学校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最高5000元的安阳师范学院入伍大学生专项助学金。
5、勤工助学: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,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,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。
6、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: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在开学报到时,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。入学后,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十、联系方式
电话:0372-2900035